未滿2歲暨延長2-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補助
2025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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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2歲暨延長2-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補助
- 申請資格
- 未滿 2 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。
- 兒童送托日間托育、全日托育、夜間托育等,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。
- 兒童之父母(或監護人)經直轄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。
- 未領取育兒津貼。
-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。
- 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。但發展遲緩、身心障礙、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,不在此限。
- 補助金額(每名/每月):(補助金額採核實支付)
- 送托公共化托嬰中心:
- 一般家庭:7,000元
- 中低收入戶:9,000元
-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:11,000元
(二)送托準公共化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人員:
- 一般家庭:13,000元
- 中低收入戶:15,000元
-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:17,000元
(三)第2名子女每月加發1,000 元;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2,000 元。
※實際支付之托育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,核實補助。
※弱勢家庭包含發展遲緩、身障兒童、特境家庭。
三、申請方式:
(一)幼兒送托15日內備齊文件提出申請。
(二)托育補助費用線上申請(https://cwisonline.sfaa.gov.tw/)
四、申請應備文件
(一)填寫申請表(父母雙方或監護人)。
(二)身分證明文件(申請人及兒童)。
(三)簽署托育契約書。
(四)郵局帳戶封面影本(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)。
(五)其他證明文件(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第 2 名以上子女等)。
五、申請地點:
(一)幼兒送托之公托或準公托嬰中心:https://reurl.cc/Vm38XQ
- 本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:台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(教學大樓2樓)
六、撥款時間:每月最後一日(不分平假日、連假)撥付。
七、托育補助QA:
Q1:我的小孩送公托,原本補助金額7,000元,這個月只領到2,000元,是什麼原因?
A1:滿2歲未滿3歲幼兒之托育補助,分由教育處撥付每月育兒津貼(5,000元)及社會處撥付差額(2,000元),共計2筆款項,分別匯入家長指定帳戶。
惟社會處當月撥款,教育處次月撥款。
八、其他:
- 送托方式或補助資格有異動(如解除托育、停托、轉托、連續請假超過15日或入幼兒園)應主動通知原申請單位,如因不符資格而有溢領情事,應繳回補助款。
- 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不得與0至2歲育兒津貼重複領取,有重複領取之情形應繳回溢領款。
- 滿2歲未滿3歲幼兒之托育補助,分由教育局(處)撥付每月育兒津貼及社會局(處)撥付差額,共計2筆款項,分別匯入家長指定帳戶。
- 滿2歲持續送托原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/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2至4歲育兒津貼者,毋需重新申請。
- 請領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期間不得併領育兒津貼,故自核定請領前述服務費用當月起停止上揭育兒津貼補助,如有溢領育兒津貼情事,將自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扣抵;
- 嗣後如兒童停止送托,可依「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」規定,請至兒童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育兒津貼,事關臺端權益,務請留意。
【宣導】未滿2歲兒童托育補助線上申辦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057&pid=13681
聯絡窗口: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温小姐 電話:089-345106、341373、348419分機2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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