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未滿2歲暨延長2-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補助

點閱次數|565次

未滿2歲暨延長2-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補助

  • 申請資格
  • 未滿 2 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。
  • 兒童送托日間托育、全日托育、夜間托育等,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。
  • 兒童之父母(或監護人)經直轄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。
  • 未領取育兒津貼。
  •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。
  • 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。但發展遲緩、身心障礙、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,不在此限。
  • 補助金額(每名/每月):(補助金額採核實支付)
  • 送托公共化托嬰中心:
  1. 一般家庭:7,000元
  2. 中低收入戶:9,000元
  3.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:11,000元

(二)送托準公共化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人員:

  1. 一般家庭:13,000元
  2. 中低收入戶:15,000元
  3.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:17,000元 

(三)第2名子女每月加發1,000 元;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2,000 元。

※實際支付之托育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,核實補助。

※弱勢家庭包含發展遲緩、身障兒童、特境家庭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
(一)幼兒送托15日內備齊文件提出申請。

(二)托育補助費用線上申請(https://cwisonline.sfaa.gov.tw/)

四、申請應備文件

(一)填寫申請表(父母雙方或監護人)。

(二)身分證明文件(申請人及兒童)。

(三)簽署托育契約書。

(四)郵局帳戶封面影本(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)。

(五)其他證明文件(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第 2 名以上子女等)。

五、申請地點:

(一)幼兒送托之公托或準公托嬰中心:https://reurl.cc/Vm38XQ

  • 本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:台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(教學大樓2樓)

六、撥款時間:每月最後一日(不分平假日、連假)撥付。

七、托育補助QA:

Q1:我的小孩送公托,原本補助金額7,000元,這個月只領到2,000元,是什麼原因?

A1:滿2歲未滿3歲幼兒之托育補助,分由教育處撥付每月育兒津貼(5,000元)及社會處撥付差額(2,000元),共計2筆款項,分別匯入家長指定帳戶。

惟社會處當月撥款,教育處次月撥款。

八、其他:

  • 送托方式或補助資格有異動(如解除托育、停托、轉托、連續請假超過15日或入幼兒園)應主動通知原申請單位,如因不符資格而有溢領情事,應繳回補助款。
  • 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不得與0至2歲育兒津貼重複領取,有重複領取之情形應繳回溢領款。
  • 滿2歲未滿3歲幼兒之托育補助,分由教育局(處)撥付每月育兒津貼及社會局(處)撥付差額,共計2筆款項,分別匯入家長指定帳戶。
  • 滿2歲持續送托原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/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2至4歲育兒津貼者,毋需重新申請。
  • 請領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期間不得併領育兒津貼,故自核定請領前述服務費用當月起停止上揭育兒津貼補助,如有溢領育兒津貼情事,將自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扣抵;
  • 嗣後如兒童停止送托,可依「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」規定,請至兒童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育兒津貼,事關臺端權益,務請留意。

【宣導】未滿2歲兒童托育補助線上申辦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057&pid=13681

聯絡窗口: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温小姐 電話:089-345106、341373、348419分機256


相關檔案:
附表二-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協助支付金額.pdf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(1).pdf 未滿 2 歲兒童托育補助問答集(1140101起適用).pdf

點擊後回到頁面內容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