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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兒指導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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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►實際居住於本縣,育有6歲以下嬰幼兒並經本府評估符合以下資格之一:

1.列冊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家庭。

2.特殊境遇家庭。

3.未成年父或母。

4.父或母、監護人或有其他實際照顧者聞身心障礙者。

5.兒童為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者。

6.領有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輔助者。

7.雙(多)胞胎家庭。

8.新手父母家庭。

9.單親家庭。

10.父或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有違反毒品危害仿制條例者。

11.父或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為酒癮者。

12.其他經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家庭。

聯絡窗口:兒少及婦女福利科  羅小姐  電話:089-7800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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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兒指導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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